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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现在的绿码不能作为出行凭据了?
主要还是目前疫情严重。
绿码已经不能作为唯一的凭据了,现在的\u75c5\u6bd2太狡猾了。得需要很多手段才能找出隐藏的\u75c5\u6bd2,隐秘性又强,绿码只代表暂时还没有发现而已,做核酸有时候好几轮才能查出来。当然不能否定绿码的作用,大多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,但是只要有漏网之鱼就会产生很大的麻烦,经常波及附近的人群,以至于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转。
真可谓是谈疫变色,\u65b0\u51a0今年把我国坑得很严重,大多数城市都遭殃了,中国人还好比较团结,不像欧美那样喜欢\u4eba\u6743,我们一直都是全民抗疫,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,渴望绿码之行变成历史吧,早日结束这讨厌的疫情,恢复正常生活秩序。毕竟都三年了,有许多企业倒闭,个人失信。都是\u65b0\u51a0害得。
抗疫的道路上困难重重,朝鲜战争上\u6bdb\u4e3b\u5e2d曾说过的一段话,咱们修改一下,要抗疫多久我看我们不要做决定,就是说它传播多久我们就抗疫多久,直到完全胜利。
按照国家对\u65b0\u51a0防疫的要求,本来应该是实行健康码(绿码)全国互认,\u4e00\u7801通行。也就是说,只要持码人的健康码是绿色,在国内出行就不应受到阻碍,到达目的地后,也不会受到隔离等限制措施。
不过面对此起彼伏的疫情,有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并没有执行\u4e00\u7801通行的政策。即对往返本地区的人员,和一些公共场所,进行了更严格的管理。比如说有些地方就要求,对往返本地区和进入本地区公共场所的人员,不但要查看健康码,而且有可能还需要查看行程码,出示核酸检测证明,进入公共场所,需要扫描场所码,以及对持绿码来本地的人员(返乡人员),也要实行居家隔离或者做相应的核酸检测等。
说实话,这些做法事实上就是在防疫政策上"层层加码",是国家防疫政策不提倡的。不过各地防疫的实际情况不一样,而且国家对此也没有相应的立法。因此,从现在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来看,地方\u653f\u5e9c也是有权自行制定相关防疫政策的。也就是说,虽然这个地方是在层层加码,但是只要你到那个地方去,或者是生活在那个地方,就应该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,不应该有什么疑问。
这种层层加码的情况,的确给我们的生活以及出行带来了一些麻烦。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,防疫的政策严一些,措施多一些,防御的效果肯定会更好。而如果有稍不经意的松懈,搞不好就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,到时对大家的影响可能就更大了。所以,大家对绿码不能通行(层层加码)这种情况,还是要多多的理解和支持。
清朝时候,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?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不是很严重。
最牛逼的是元代,蒙古人性格直爽,法律规定如果男人发现妻子和奸夫通奸,可以当场将奸夫\u6deb\u5987杀死,不用承担责任。
不过,清朝可就不同了。
清朝的满族人也是很猛的,以前捉奸在床当然要\u6740\u4eba。
不过,进入中原以后就有所改变,不能随便乱杀了。
在清朝本来就有通奸罪。也就是说,男人抓住奸夫\u6deb\u5987,没有必要自己处理,可以押到官府。官府自然会判处他们打板子(杖责九十)和坐牢(坐牢好几年)。
如果男人一时冲动,将奸夫干掉了。
对不起,他多是要倒霉,不过不见得会坐牢。
所以,清代很少出现斩杀奸夫\u6deb\u5987的情况。
根据调查,统计清代的200多起此类通奸导致刑事犯罪的案件,\u6deb\u5987被杀只有6人,丈夫被杀56起,奸夫被杀只有40多起。
可见,丈夫被被杀,被奸夫被杀还要多。
在清代,只有很少的情况下,男人杀死奸夫可以脱罪。
《大清律例·刑律·人命之一》规定:凡本夫及有服亲属杀奸之案,如奸所获奸,忿激即时殴毙者,以登时论;若非奸所而捕殴致毙,及虽在奸所而非即时殴毙,或捆殴致毙者俱以非登时论。
也就是说,男人刚好在家中撞倒奸夫\u6deb\u5987偷情,一时冲动殴打将她们杀死,可以免罪。
但如果不是当场遇到,而是故意去捉奸,导致奸夫\u6deb\u5987被打死或者杀死,或者是意外遇到老婆偷人,或者是反复折磨殴打致死,或者是将她们捆绑致死。
这些都是有罪的。
显然,这就等于说,只要不是当场堵在床上,你随便杀死奸夫\u6deb\u5987都是犯罪。
或者堵在床上,你不是一刀将他们杀死,而是虐待折磨致死,也属于犯罪。
另外,如果不是男人亲自动手,而是一同来捉奸的直系亲属\u6740\u4eba,也要严惩。
如果直系亲属是预谋设套,然后将奸夫\u6deb\u5987杀死,就按照\u6740\u4eba罪判处\u6b7b\u5211。
本夫本妇之伯叔兄弟及有服亲属允许捉奸,如有登时杀死奸夫及奸妇者,并依夜无故入人家,已就拘执而擅杀律,杖一百,徒三年,伤者勿论。
非登时而杀,依擅杀罪人律,拟绞监候,若捕获奸夫,或因他故致毙者,仍以谋故论,如犯奸有据,奸夫逞凶拒捕,虽非登时,俱依罪人拒捕科断。
除丈夫外,丈夫和奸妇五服内的亲属均可参与捉奸。
如果当场杀死奸夫,刑罚跟丈夫“非登时”杀死奸夫一样,打一百下\u5c41\u80a1外加三年牢饭。
如果是“非登时”杀死奸夫,那就是擅杀罪人,判处绞监候。
看看亲属捉奸\u6740\u4eba,基本都要倒大霉的。
为什么会这么规定?主要清代家族实力很强,一旦捉住奸夫\u6deb\u5987,地方的宗族往往会用私刑处决。
满清制定这种法律,主要是避免地方宗族胡乱\u6740\u4eba。
说一个乾隆年间发生的未婚夫现场捉奸未婚妻的案件,此案件当时引起了乾隆极大的关注,具有极大的争议性。
乾隆三十四年的一天,广西商人梁亚受来到了其生意合作对象黄胜登的家里。其实两人一直因为生意,而频繁联系,梁亚受也多次来到黄胜登家里面做客,谈买卖。只是这一次,梁亚受见到了黄胜登如花似玉的女儿黄凝嫜。梁亚受是一个极为好色之徒,此人知道黄凝嫜已有婚约,其对象是同村卢将,还是调戏了她。黄凝嫜起初对梁亚受的行为非常反感,并不理会,因此梁亚受第一次的调戏失败了。
后来贼心不死的梁亚受便乘着黄胜登夫妇都不在家的时候,独自一人来到黄家,找到了黄凝嫜,要求与其\u53d1\u751f\u5173\u7cfb,并且会给予她一个银手镯子作为回报,下次见面的时候就会给她。黄凝嫜是一个财迷,听到这话竟然同意了他的要求,二人便发生了关系。
没过几天,这梁亚受找了个理由又一次来到了黄家,这一次是专门来黄家借宿的,一是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,将手镯给黄凝嫜,二是再一次想与其\u53d1\u751f\u5173\u7cfb。黄凝嫜便偷偷给梁亚受留门,当黄胜登夫妇睡着的时候,将其放入自己的房间。这两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,没想到这一切被黄凝嫜的未婚夫卢将给发现了。
当初梁亚受纠缠黄凝嫜的时候,卢将就感到疑惑,这次回家经过黄家的时候,发现梁亚受这小子又在黄家,内心感觉非常疑惑,于是便偷偷观察。等到深夜的时候,发现梁亚受竟然进了黄凝嫜的房间,卢将认定这两人定然是在偷情了。他觉得现在自己冲进去捉奸的话,把握不大,可能会将梁亚受给逃脱了,于是便去找自己的舅舅陆文生来帮忙。
卢将又叫了几个邻居,几人都带着木棍来到黄胜登家里,先是质问黄胜登,然后冲进黄凝嫜屋内,举起木棍就往梁亚受身上砸去,砸到了他的左额角,梁亚受求生欲望强烈,接着往外冲,卢将打到其脖子,梁亚受从晒台滚下。几人将其拿住,后又和黄凝嫜栓在一起。
第二天的时候,没想到这梁亚受因为被打了几下,就死了。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为,卢将被三年徒刑,并且杖责一百下。而梁亚受的代价则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。
在《大清律例》中对于奸夫的处罚,还是挺详细的。男女偷情者,一般来说都是杖刑,有丈夫的处罚的会更严重。与年龄低于十二岁的女子\u53d1\u751f\u5173\u7cfb,不论女子是否愿意,都是被处以绞刑这种刑法,未遂的也要被杖责一百,流放千里。
如果再捉奸的过程中,奸夫顽强抵抗,并且导致捉奸人受伤,那就是罪加一等,极有可能也被判处绞刑。同时,丈夫在捉奸的时候,如果杀死了奸夫,那是没有罪的。注意上面的梁亚受案件,卢将为未婚夫,而不是真正的丈夫,所以他杀死了梁亚受还是受到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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